阿猫猫

喜欢很多cp 但写起来就是很慢

豢养

40.
紧赶慢赶还是迟了到,青柳佯怒,一个劲儿吹胡子瞪眼:“你小子!现在牌儿大了是不是!”
黛千寻赶紧把赔礼的甜品献出来:“专门排队给你买的!我才迟了五分钟,排队可都快排了一小时了!”
一看包装袋上的logo,青柳顿时露出了笑脸:“哎呀,你怎么想得这么周到?我天天说想吃,也不见我夫人给我买。”
黛千寻内心翻了个白眼:今天也就是凑巧,谁有空天天给你排长队买零食去?
气消了,话也就好谈。黛千寻没有采访的经验,青柳像是早有准备,把材料一并推到黛千寻面前。从大纲罗列,到问题选取,事无巨细,一应俱全。
“这些你就随便看看。”青柳大手一挥,“你倒是先想想看,这样的人物,读者究竟想要看些什么?”
铃木志雄早年是国内的地产大亨,一度是业内传奇。十余年前突然出走国外,销声匿迹。站在黛千寻的个人角度,大致可归为逃窜——不,应该是痛失爱子,出国散心,这一散十几年,眼下归来,又多了一重身份:互联网创业教父。
不得不说,这个老头子在商业上的头脑与眼光绝非常人能比。在赤司这样的角色还在埋头耕耘地产的时候,老家伙早已改弦更张,吃起了螃蟹——还是肉多味美的那款。
“想好了,拟一份大纲。”青柳嘎吱啃完一根磨牙棒,“我帮你看看。”
青柳确实很忙,忙着发呆和拖稿,家里电话线已拔,手机也关机,山下急得跳脚,青柳又吩咐夫人如果是山下绝不开门,做出人已出门的假象。
“不写吗?”黛千寻问,书桌上草稿乱飞,烟灰缸里的烟头已经满溢。看来不顺。也难怪还专门叫他来一趟——灵感枯竭的时候自己是无法生出灵感来的,还不如找志同道合的朋友聊一聊,兴许还有新发现。
青柳写惯了风花雪月抵死缠绵——被黛千寻戏称脑残小言,奈何文笔好,剧情又狗血又好看,女读者——以及不少男读者为其拥趸,销量与口碑俱佳,一时风头无两。谁都没想到,就这样,青柳也到了瓶颈。
“我要跟别人说,别人也不信。”青柳下意识地想摸烟,想了想还是忍住,“上一本写完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感觉……我好歹也写了这么些书了,那些套路和模式,已经不想再用。”
“奈何找不到好灵感,”青柳叹了口气,“一旦把恋爱去掉,情节就串不起来……更别提还想从情节中挖出什么东西来。这些跟山下是没得商量的,他最怕我哪天又动什么歪脑筋,变一变风格换一换主题,好像我人气马上就会下滑似的——”
山下是最实在的那种编辑,考虑的是销量和口碑,但并不在意作者自己的想法。青柳虽然牌儿大,但真正在写作题材与风格这些问题上,大多还是听从编辑的意见。
“想换就换吧,就算这一本销量不好了,你还经不起这一次打击?”黛千寻想了想,又继续,“你写的那些,拿出去重复率实在太高,算不上什么新鲜的东西。……早该写点自己喜欢的,要是到了把你捧上神坛的地步,别说你自己,就连别人也不会同意。”又笑了笑,“写作到底还是你自己的事。”
没想到黛千寻说出这样一番话来,青柳思忖片刻:“我去年去国外玩的时候,听到的一个故事。”
黛千寻看着他,等着他说下去。
“说的是个农村的女孩子,生长在一个相当不幸的家庭里。为了帮他哥哥结婚,他们兄妹俩和村里的另一户人家换亲——你知道换亲是什么意思么?就是穷得出不起彩礼,两家儿女互相嫁娶,免除彩礼负担的结婚方式。然后,这个女孩子在婚礼当天,逃婚了。”
“说是这个女孩逃到沿海,削发出家,一去数十年才与亲人取得联系。好好一个女孩子,终身未再婚嫁,膝下亦无儿女……抱歉,这个故事里没有爱情,但我觉得似乎很值得一写。”
“你不是说我心里住着一个女人?”青柳说着也不好意思地笑了,“我心里也住着一个不是言情作者的小说家。我一直想着,写一个自己想写的故事。”
“那就写吧,”黛千寻点头,“你这个故事很好,我也挺期待,看看最后能写成什么样子。”
有了黛千寻的鼓励和肯定,青柳也算稍稍放下了心。说到底,他不过就是想要一份鼓励和肯定,这份鼓励肯定与名誉、销量、口碑无关,黛千寻像是有这样的本事,让人觉得一切无恙,便可肆意向前。

和青柳磨了半天洋工,出门的时候时近傍晚。时间这个东西,要消磨起来也是很容易。小半年来习惯了朝九晚五,甚至加班,在这个时候闲荡,对他来说,那感觉确乎是陌生了许多。
赤司一如既往地忙碌,而他却渐渐清闲了下来。想着去某家书店转转,看看最近出的新刊,又捏了捏手上牛皮袋子里的东西,不由得苦笑一声。不必签到打卡不代表着没有工作,最近日子清闲,比不上帮派里厮混的时候——过惯了所谓的好日子便很容易消磨斗志,更何况压藏在心中数十年的执念未破,多少次午夜梦回,终究还是难安。
更何况从京都回来的这些日子,赤司接连几日未曾造访,黛千寻卯足了劲儿做功课,直到夜深人静,猛然发觉,偌大的书房里,空空荡荡,只有他一人。

“今天有没有时间,”赤司在电话那头,身边像是有人走动,“我准备出门办点事,正好捎上你。”
“做什么?”黛千寻对着笔记本画道道。
“选衣服。”赤司压低了声音,“过几天开工,得给你挑一身好的。”
黛千寻撇嘴,赤司这样的人,像是不知道情趣叫做什么东西。这样的举止像是把他当女人看,误以为跟人说“我带你逛街买衣服”,对方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,感激涕零。
但又一想,以后未必能有这样的机会与他独处。哪怕是逛街买衣服,现在看来,也未尝不是一种陪伴。
虽然逛的必定不是一般的店。
赤司的衣服私人定制的多,但也会光顾一些名牌。有些人靠着logo来彰显自己的身价,而赤司却不是。好的店里服务周到,衣服质量更不会差。黛千寻和他一块儿住的时日不短,却极少提要求买些什么,衣服鞋帽差不多都是赤司双份买了回来——他们现在身高体量差不多,衣服基本可以混穿。
黛千寻除了吃饭时偶尔嘴挑,别的地方一概糊涂。有时候没衣服穿了,随便从赤司的衣柜里扒拉两件,也能对付几天,却根本想不到要出去买。
因为麻烦。
这样好伺候的,也过于懒散的情人,也是天上地下独一份。
赤司按时来接人,黛千寻打扮普通,穿一件黑色薄夹克,内搭白色长T,牛仔裤牛津鞋,连头发都没弄,就这么随随便便跑了出来。
他不爱穿那些正式得过头的衣服,可不爱的东西却偏偏最多。
赤司坐在车后座,等黛千寻风尘仆仆地钻进车厢:“又拿我的衣服?”
里头那件T恤正是从赤司衣柜里搜刮来的战利品,黛千寻低头一看:“借用几天。”
“今天干脆多买几件。”虽然想着是给他买正装,但谈恋爱投其所好,还是万古不变的真理。
果然,黛千寻冲他亲昵一笑:“好。”

从京都回来,赤司觉得黛千寻变乖了许多。
或者说,黛千寻原本实在是太犟了,像只难以驯服的兽。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有难度,但也确乎有着非同寻常的成就感。赤司这样的人就连在感情上都喜欢玩驯服play,不过一旦等到大功告成的那一刻,还是有些异样的感情翻涌而出。
不应该是这样。
哪怕是得了胜,却也毫无欣喜之感。而情场上又何曾有胜败之分……让黛千寻变成现在这样,赤司找不到一丝成就感可言。
纠结半天,也找不到合适的开头,于是干脆憋在心里。直到踏进了服装店,老板迎了上来,两人之间不尴不尬的气氛才缓解。

这家服装店的老板是典型的英国裁缝,高鼻深眼,身形魁梧,脸上却挂着孩子气的笑容。旅居日本多年,日语虽不顺溜,但拿来寒暄,已经足够。
“赤司,你还真的带朋友来!”詹森见到黛千寻万分讶异,上下打量了两眼,“你的朋友,长得可真帅气!”
如此直白的夸赞让黛千寻有些不好意思,正准备谦虚两句,那边话题又转到:“快来看看衣服!春季新品。”
看来寒暄功夫还不到家。
詹森看上去五十好几,待赤司却像是多年老友,顺带着也对黛千寻态度温和。赤司帮黛千寻挑了套灰蓝色西装,和他正正相配,那边詹森又让助手拿了两套休闲装过来:“小黛穿正装是好看,不过,我看这两身也许更适合他。”
十足十待晚辈的语气,语调中又透着点狎昵。想到詹森又与赤司亲密如同龄好友,黛千寻接过衣服,内心又不得不腹诽这老家伙切莫把他俩的辈分搞错。
人靠衣裳马靠鞍,好衣裳也需美人来配。黛千寻换一身衣服出来,还不等赤司做什么表示,詹森先胡天胡地beautiful、handsome地夸起来。
……虽然你的衣服很好,黛千寻无奈地与赤司对视一眼,也犯不着这样毫无顾忌地自卖自夸吧。
然而这样的夸赞终究还是有用的。赤司时间紧,没工夫去别处闲逛,又让黛千寻试了几身,连同先前挑好的西装,总共包了六七套衣服,悉数带走。
詹森做成生意兴奋之余,对黛千寻发出邀请:“下回再来!”
黛千寻对这番热情着实有些招架不来,还好有赤司帮他打太极。等上了车才问究竟是怎么回事,赤司咳了一声,才委婉地点明,这位詹森先生,较之于女性,对男人更感兴趣。
“怪我没跟他说清楚,”赤司说,“我只说了带朋友来。”
“也真是怪了,”黛千寻忍不住笑道,“难不成是因为我们表现得不够明显?”
“要怎么明显?”赤司笑着看他一眼,“当着面儿亲你一口?”
“那倒不必。”黛千寻笑了一声,“好歹有点儿公德心。”

赤司不说,黛千寻也知道。去采访当然可以不穿西装——可这个月底,这身衣服不穿却不可。
黛千寻自认为足够超脱豁达,这些事却还是记得清晰。他是不是应该去、非得去……而相比于这些无关紧要的问题,心里涌起的却是另一个称得上是渴望的命题:多希望赤司不去。
这当然不可能,赤司恰是这场戏的主角,没了他,戏就不能开演。
装着赤司的衣服的袋子就靠在他脚边。
如果他手上有把利剪,必定会将这身昂贵的华服拆成碎片……
而眼下,格雷熟练地拧转方向盘,车辆驶向前途未卜的黑夜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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